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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是女孩(青春校园故事连载中)

不再是女孩(青春校园故事连载中)

第一部分 误入男寝深处  (一)



    新学期的第一天,我发现,班上几个新近失恋的女生都不约而同地剪短了头发,似乎是为了迎合梁咏琪的那首歌——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一寸一寸在挣扎;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惩罚,剪一地伤透我的尴尬,反反覆覆,清清楚楚,一刀两断……

    我其实也早有剪发的想法,因为此举虽然不能缓解心情的沉重,但至少可以减轻脑袋的负担,使它看起来更加孤傲。可是,从不喜欢跟风的我为了避免拾人牙慧,只好放弃了“剃度”的冲动,转而弄了一个标新立异的头型。

    农历二月二龙抬头这天,我去校外一家名为“酷酷酷”的发廊,忍痛挥泪割腕跳楼地花了四张百元大钞,先是将自己笔直柔顺的秀发烫成方便面形的细弯儿,然后再染成打眼的红色,最后让理发师帮我吹了一个象草娃娃似的根根立的发型。

    我顶着这个“怒发冲冠”式的头型,从发廊里一出来就立马迎来了250%的回头率。而且,最让我欣喜若狂的是,我从校门口经过的时候,一向喜欢用鼻孔看人的传达室老爹居然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冒着颈椎病发作的危险,转脖180度,对我行庄严的注目礼。

    我得意洋洋地哼着小曲儿,大步流星地朝宿舍区方向走着,不想迎面碰到了该死的东北狐。他一见我就大惊小怪地说:“呀!吓我一跳!我老远一看,还以为‘鸡冠花’成精了呢!”他说完便学着唐老鸭的声音,“嘎嘎嘎”的大笑。

    我叉着腰,凶道:“你的板牙黄得跟老玉米似的,你还好意思呲出来吓唬人?!”

    他听了我的话,不但没有丝毫的收敛,反而笑得更加狂野。我于是挥舞着拳头说:“还笑?!还笑?!小心我把你的牙全打掉!”……

    实不相瞒,今天,我准备顶着我的“鸡冠花”头型去见一位名叫“秃鹰”的网友。其实,这是我第一次约见网友。我以前都是很理性的,从来不敢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投入太多的感情,一旦觉得苗头不对,便立马闪人。可是现在,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我很想在陌生人面前展露一个别样的自我。而“秃鹰”正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我们其实没聊多久,但当他一提出见面的要求时,我便痛痛快快地答应了。

    我早早地吃过晚饭,然后便开始打点行装。为了配合自己火红的头发,我特意化了一个夸张的晒伤妆,还搭配了一身性感时尚的行头。我上身穿一件紧身的黑色露脐T恤,胸前印着一个妖娆的粉红女郎;下身穿一条半旧的肥大的牛仔裤,膝盖上有两个不大不小的洞,恰到好处地露出我雪白的双膝。我脚下蹬着一双银灰色的尖头船鞋,这是我过年的时候刚刚从表姐那里淘来的。它的鞋跟很象西方人喝红酒用的高脚杯的杯脚,又细又长。我表姐的脚比我大半号,再加上我平时穿惯了休闲鞋,所以一穿上它,我便不由自主地摇摆起来。

    妮妮指了指我袒露的肚脐,又指了指我的双膝,笑道:“哎呀,你居然穿着‘三点式’去见网友啊!”

    我见时间不多了,没敢跟她理论,只是一边披上我那水青色的酷毙了的风衣,一边坏笑着说:“小样儿,回头我再收拾你!”

    我走到宿舍门口,贝贝恰好从外面进来,她打量着我的一身戎装,瞪大了眼睛,毫不留情地说:“喂,你找死呀!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季节,明天不感冒才怪呢!”

    我调皮地朝她吐了吐舌头,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奔”了出去。其实,确切的说,不应叫“奔”,而应叫“晃”。因为我确实是踩着“高跷”摇摇晃晃地走出去的。

    一出宿舍楼,我便有些后悔了。冷硬的风迎面吹来,狡黠地从我暴露的“三点” 钻入,划过我裹在衣服里的温热的身体,使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我有心回去加一件暖和的外套,但一想到贝贝得意忘形的脸,便又退缩了。唉!算了吧,就让自己彻彻底底的美丽动(冻)人一回吧。

    我于是抬起双脚艰难的朝汽车站方向跋涉。唉!我的“高脚杯”鞋子不遗余力地折磨着我的三寸金莲,让我举步维艰,我甚至产生了一种幻觉,以为脚下的路有了一种魔力,可以更行,更远,还生。

    老天爷!千万行行好吧!不要让我历经磨难远赴西天,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参见的佛祖居然是只秃头恐龙。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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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误入男寝深处  (二)



    我没想到,在学校门口,我竟然碰到了朝思暮想的石磊,他刚好和几个男生一起从外面回来。

    在我们目光交汇的一瞬,我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而他先是一脸的大惊小怪,其惊诧度不亚于在南极看到了北极熊;旋即,他又换了一幅愁苦面容,然后便急速地别过头去。

    我气得牙根痒痒,恨不能揪住他问个明白——明明是你要分手的,为什么还总是摆出一幅可怜相?为什么还要用你的痛苦来折磨我,用你的痛苦来揉搓我的心?

    我自认是一个很矛盾的人,表面上看有些疯颠,经常会在男生面前说些没遮没拦的话,惹得东北狐指着我的鼻子说:“嘚塞!你又开始嘚塞了!”但骨子里我却是一个极其保守的人,我至今都没有参加过交谊舞学习班,因为我害怕与男生进行“亲密”的接触。就为这事儿,贝贝常常讽刺我为“上个世纪的古董”。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我是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明明是被人甩了,明明是被人把心掏空了,可我还是整天昂着高贵的头,脸上带着永恒不变的微笑。

    晚上七点钟,我如约来到人大附近的一家麦当劳门前。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了秃鹰,秃鹰也一眼就认出了我。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心有灵犀一点通,而是因为我们都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

    他的与众不同来自于他那一米九二的身高,而我的与众不同则来自于我的超酷超炫的发型。

    见他第一眼时的感觉,我只能用“惊艳”二字来形容。他帅气逼人,体形颇佳,绝对可以混进国际男模的队伍里。唉!我们学校怎么就没出一个这样的型男呢。

    秃鹰走到我面前,从背后“变”出一朵玫瑰花,极绅士地递到我的胸前,向我抛着眉眼,说:“香橙小姐,送你的。”

    “谢谢!”我笑着接过他手中的花,心里有一丝甜蜜,又有几分酸楚。没想到,第一个送花给我的人不是那个我挚真挚爱的石磊,而是这只与我素昧平生的秃鹰。

    秃鹰透过麦当劳的玻璃门朝里面望了望,说:“这里人太多了,不如到我们宿舍坐会儿吧。”

    我印象中的男生宿舍是一个恶臭满营,人来人往,吵嚷不堪的大车店。我不明白秃鹰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个不堪入目的地方和我约会。不过,我实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于是无所谓地说:“好吧。”

    我踩着“高跷”,迈着小碎步,虽然双脚生痛,但还是极力摆出一幅高贵优雅的姿态,跟在秃鹰的身边,向公共汽车站方向走去。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吃力,伸出一只手来,轻轻地搂住我的腰。

    我的心如触电般的一颤,额头和手心里也都冒出一层细汗。但是我没敢把自己的紧张与胆怯表露出来,因为我不想被秃鹰笑话,说我是一只少见多怪的井底之蛙。我只是抬起头来,偷偷地观察着他,试图从他的神情举止间找出蛛丝马迹,来判断他的“过激”行为是出于殷勤,还是出于猥亵。

    他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一边闲庭信步般的踱着,一边侃侃而谈。谈话间,他还总是时不时地向我投来一个个勾魂摄魄似的微笑。

    我无法抗拒他的诱惑,于是阿Q似的想,西方的绅士们大概都是这样照顾淑女的吧。再者说了,能和秃鹰“相拥”而行,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因为我虽然愚钝,但还是能够感觉到无数小美眉们向我投来的艳羡的目光。

    秃鹰所在的B大学位于京郊,坐000路公共汽车大概需要一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秃鹰千方百计地套问我的底细,嘻嘻,我可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云山雾罩地说了一通,还是没告诉他,我姓甚名谁,出于何处。

    嘻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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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误入男寝深处  (三)



    好不容易我跟着秃鹰来到他们宿舍门口。他似乎早已料到宿舍里没有人,所以根本没有推一推门而是直接拿出了钥匙。

    当他把钥匙插入钥匙孔的一刻,那细微的但又有些刺耳的金属碰撞的声音刺激了我麻痹的神经。深更半夜,孤男寡女,一夜情,采花贼,狗男女……这一个个乌七八糟的词语都一股脑地涌进了我的大脑。

    秃鹰打开房门,回头朝我笑笑,很绅士地请我先进。也许是他的笑容太有魅力了吧,我竟然稀里糊涂地走了进去。

    此时,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泡方便面的味道;桌上的一X电脑正处在游戏暂停的状态中,没来得及进入屏保;地上散落着几个烟头,其中的一个还顽强地冒着青烟……种种迹象表明,这里刚刚还有人类出没,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竟突然作鸟兽散了。

    秃鹰在我的身后关上了门,还似乎不经意地将门反锁了。他将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把嘴凑到我的耳边,柔声地说:“随便坐吧。”他说话时吐出的温热的气息钻进我的耳朵里,痒痒的。

    我没有听他的话“随便坐”,而是傻愣愣地立在门前。他走到窗前,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天黑了”,一边拉上了窗帘。

    天啊!如果我现在还单纯地认为他请我过来只是为了小肚子上弦——谈谈(弹弹)心的话,那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白痴了。我现在只有一个念头——三十六计走为上。

    秃鹰拉好窗帘,转身极暧昧地望着我,很潇洒地走着“猫步”慢慢地朝我逼近。

    唉!他真的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绝世美男。如果他不是这么“性”急的话,如果他能够再浪漫,再委婉一点的话,说不定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自觉自愿地投怀送抱了。可是现在……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房门,只给惊得目瞪口呆的秃鹰撇下一句“对不起,我有急事”,然后便飞也似的逃走了。

    我急匆匆地跑到楼梯口准备下楼,不想,我右脚的那只大半号的高跟鞋在我抬脚的一瞬,迫不及待地飞了出去,做直体后空翻两周半转体1080度,然后平稳地降落在了楼梯拐角的平地上。此套动作类型全面,连接巧妙,编排新颖独特,难度系数大,且完成得优雅飘逸,干净利落,极富韵律。若是去参加奥运会的自由体操比赛,即使拿不了10分,拿个9.999分还是绰绰有余的。

    就在我的“水晶鞋”着陆的一刻,刚好有一个小个子男生经过。我本想请他帮忙的,哪知道,他居然昂头阔步地从我的“水晶鞋”上跨了过去,之后还吹起了幸灾乐祸的口哨。切!这小子也太没有绅士风度了吧!

    去死吧!我心里暗自骂着。难道没有你地球就不转了吗?难道没有你我就回不了洪铜县了吗?我决定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我“金鸡独立”地站在楼梯口思考着,犹豫着。穿这么高的鞋子单腿蹦下去的话,120%会崴脚的,那么倒不如干脆光着脚走下去。

    我正想着,突然听到一连串上楼的脚步声。我忙低下头去,不敢直面来者讥笑的眼神。我能听得出来者在经过我的“水晶鞋”的时候放慢了脚步。我心里暗暗催促着:看什么看,不帮忙的话就赶快走开!

    我正焦急着,不想,我的右脚边出现了一只漂亮颀长的大手,它把我的“水晶鞋”稳稳当当地放在了我的脚下。我登时羞得满面通红,急忙穿上鞋子,只含含糊糊地说了句“谢谢”,便一瘸一拐地下了楼,甚至没敢看我的“恩人”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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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一次初吻  (四)



    我走出宿舍楼,迎面而来的是那漆黑的夜和无情的风。唉!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抵他、晚来风急。

    要不是因为磊的绝情,要不是因为与磊短暂的牵手而后又突然的分道扬镳,要不是因为一个人的日子太过孤独寂寞、百无聊赖,我怎么会把时间浪费在虚无缥缈的网络世界里,我怎么会别出心裁地搞一个被人误以为是“鸡”的“鸡冠花”头,我怎么会异想天开地与良莠不齐的网友见面,我怎么会稀里糊涂地闯入男生宿舍而后又落荒而逃,我怎么会穿这么一双蹩脚的鞋子长途跋涉,我怎么会把自己的鞋子踢飞然后让路人耻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那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因为他的绝情,因为他的花心。

    老天!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要受这样的惩罚?!

    我的脚跟被鞋子磨破了,万箭穿心似的痛。但是,比它更痛的,是我的心。

    我走在这个陌生的校园里,望着一对对相互依偎的不知名的情侣,眼泪如开了闸似的奔涌而出,再加上衣衫单薄的我经不起风吹寒侵,早已鼻涕清清,这下可好,真的是涕泪交流了。没有纸巾也没有手帕的我,只能用十指钉耙来打扫战场。反正是两种浓度不同,味道也不同的液体交织在一起,风干后便如面膜般糊在我的脸上。至于,哪个是泪,哪个是涕,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没有一面菱花镜,看不到自己的脸。不过,即使是有,我恐怕也不敢去看。我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得出,我那妖治的晒伤装此刻肯定是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了。

    我低着头走到000路公共汽车站。

    老天!这是什么鬼日子,明明已经快十点钟了,怎么车上的人还是这么多?!

    我无可奈何地挤上了车,不管怎么说,这里是温暖的。

    000路公共汽车徐徐开动了。我站在人群中,偷偷地把一只脚从我那折磨人的鞋子里解放出来,悄悄地做着“放松操”。不料,那位身形肥硕的司机师傅貌似忠厚却内藏奸诈,他趁我全力活动脚丫,重心不稳之际,来了个急刹车。

    “啊——”我尖叫着,整个身子毫无保留地扑进站在我前面的一个瘦高个男生的怀里,我的额头刚好落在他的唇上,他的唇潮潮的,柔柔的,暖暖的。

    老天爷!这可是我的初吻呀!虽然没有触及到要害部位,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遗憾。更可怕的是,我居然还要对这个占了我便宜的小子说“对不起”。唉!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会塞牙缝的。

    我红着脸站直了身子。车里的光线很暗,我看不清也没敢看那小子的脸。谁知道他是在害羞,还是在偷乐。唉!还是眼不见心不烦吧。

    我昂首挺胸,眼睛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装出一幅很悠闲的样子。殊不知,我那只光着的脚此时正在下面一个劲儿地忙活着,寻找着那只失散的鞋子。我用脚在周围方圆半尺的区域里画着圈。咦?怎么没有呀?我忍不住低下头去。天啊!我的鞋子怎么会跑到我身边那小子的两脚之间呢?

    我正踌躇着,那小子似乎也察觉到了什么,也低下头来……我听到从他喉咙里发出的窃笑声,忙高傲地别过头去。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有什么东西触碰到了我那只“金鸡独立”的脚,便好奇地低下头来。哈哈,那小子居然把我迷路的鞋子踢回到我的脚下。

    我穿上鞋子,越想越觉得自己今天真是在这个不知名的小子面前出尽了洋相,还是离他远一点比较好。我于是使劲地往外挤,试图挤出那小子的势力范围,可谁知,车里边的人都象是用强力胶粘住了似的紧紧地贴在一起,怎么分也分不开。

    好不容易,熬到人大车站,我兴奋地大叫:“让一下!下车!”

    挡在我面前的人们极不耐烦地看了我一眼,都不约而同地象征性地向两边蹭了蹭。切,他们蹭出的那条狭窄的通道也就只够蚂蚁侧身而行的。

    我正郁闷着,我旁边的那小子突然震耳欲聋的喊着:“诸位让一让!下车!”他说完便左挤右撞地向外突围。嘻嘻,我于是跟在他的身后,下了车。

    那小子一下车便蹲下身子系鞋带。他穿着一身浅蓝色的牛仔服和一双白色的旅游鞋。

    此时,我要换乘的888路公车正好靠了站,我急忙冲了过去。嘻嘻,这下终于可以摆脱那小子了。

    888路公车很清静,居然还为我保留了最后一个座位。我一落座便进入了梦乡。唉!我想今晚我是太累了吧,绝对可以说是心力交瘁。

    “A大学站到了!A大学站到了!”

    我被售票员的“吆喝”声惊醒,不禁吓出一身冷汗。我的妈呀,玄点坐过了站。我迷迷糊糊地站起来,晃晃悠悠地往车门口走去。突然,一个穿着浅蓝色牛仔服的瘦高个男生挤到了我的前面,率先下了车。我一愣,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脑门。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发烧了?眼花了?还是梦游了?他是刚才那小子吗?不可能吧,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我正胡思乱想着,售票员瞪着我,颇不耐烦地说:“你倒是下不下车呀?!”

    我猛醒,急忙道“我下!我下!”

    我下了车,发现那个穿浅蓝色牛仔服的男生又在系鞋带了。哈哈,我幸灾乐祸地笑着,嘴里不禁哼起了歌。

    我在宿舍楼前碰到了刚刚用功回来的妮妮。夜幕遮挡住了我花猫似的脸,她只听我摇头晃脑地哼着歌曲,便说:“怎么这么美呀?!”

    唉!是不是像我这样爱唱歌的人都会被误认为是快乐的,即使我唱的是“西风开始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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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一次初吻  (五)



    贝贝绝对是个超超超级的乌鸦嘴。第二天,我真的感冒了,很重的那种。我躺在床上,两天没有出屋,连我的“御膳”都是由贝贝她们送过来的。

    第三天,我刚刚好些便坐到了电脑旁。我并不是一个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的人,只是我自己整天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心里想的念的都是那块该死的石头,我被这种缠绵悱恻的思念压得透不过气来,于是只好找点事情来做,好转移一下注意力。

    我上了QQ,一眼便看到了秃鹰,不知道他又再打哪个小姑娘的坏主意了。我们心照不宣地擦肩而过,相忘于江湖。

    一个叫“白开水”的陌生男士突然跑过来,轻敲我窗。

    白开水:好久不见!

    见你个大头鬼!我心想,这位白兄可真会套近乎,谁见过他了?!再者说,单看他的网名就知道他绝对是个没滋没味的人,不理他!

    此时,我恰好看到一位高中同学也在网上游荡,便与她攀谈起来。

    不想,没过多一会儿,白开水又冒了出来。

    白开水:想你想到我心痛!:(

    好一个油嘴滑舌的家伙,不理他!我依旧和老同学聊天。

    又过了一会儿,白开水“三顾茅庐”。

    白开水:怎么不理我?我们可是认识的。

    哦?难道真的是网上遇故知?

    我(香橙)忙问道:你是谁?

    白开水:太好了,终于和我说话了!狂喜中……

    切,这家伙多半是来蒙事的。

    我说:你既然自称认识我,那你就描述一下我的相貌特征吧。

    白开水:在这个崇尚个性的时代里,你的五官实在是没有什么创意。不过还好,你平庸的五官巧妙地组合在你的狐狸脸上,倒显得和谐而又妩媚。

    这算什么?我把这段话反反复复地看了N遍,也不知道他是果真见过我,还是在信口雌黄;也不知道他是在褒我,还是在贬我。

    我说:我的身高?

    我想,人们对相貌的评价往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难说清楚的。身高就不一样了,可以非常精确的进行量化。嘿嘿!这小子这下可要穿帮了!

    白开水:女生的身高是很难猜的,因为她们的脚下不是踩着花盆就是蹬着筷子。而你的身高却是她们中最最难猜的一个,因为你不但把两根筷子蹬在了脚下,还把一捆筷子戴在了头上。嘻嘻,那是一个火红的“鸡冠花”头。

    看到“鸡冠花”三个字的时候,我立马想到了东北狐。不过,东北狐应该不会这么无聊,专门改个名字来拿我穷开心。

    这个白开水会是谁呢?他应该是我的某个“熟人”,而且在二月二那天还见过我。

    我说:嗨,你到底是说呀?

    白开水:香香,给你提个建议好吗?

    这小子居然叫我香香,那我就叫他臭臭好了。

    我说:臭臭,不要回避我的问题!

    白开水:你的发型虽然很酷,但实在是与你的气质不符,让人看了觉得怪怪的。

    我好奇地问:你觉得我的气质是什么样的?

    白开水:四个字——胸大无脑。

    切!龌龊!作为一个女性,我从心眼里憎恨这个四个字,它仿佛是“玩物+白痴”的合成词。我把白开水晾到一边,没再理他。

    过了一会儿,白开水见我没有回音,又主动地冒出头来。

    白开水:怎么不说话了?生气了?听我解释好吗?绝对不是你想的那种意思。

    我说:好,我给你一次从新做人的机会。如果解释的不好,我就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白开水:好凶呀!我好怕怕呀!嘻嘻!胸大者,心胸宽广者也;无脑(恼)者,没有烦恼者也。所以,总起来就是说——你是一个心胸宽广,快乐无忧的人。

    哈哈!我大笑。这家伙还挺能拽词儿的。

    我说:这么说来,你也是一个“胸大无脑”的人了?哈哈!……

    白开水:呕吐中……

    我说:呕吐什么?这是个很好的考语,你应该笑纳才对呀?!

    白开水:惭愧!惭愧!面对自己坦坦荡荡的、毫无起伏的搓板胸,我无论如何也不敢“笑”纳。见笑!见笑!

    我说:嗨,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呢?

    就在这最最关键的时刻,宿舍里突然停了电。半个多小时后,当我重新接上QQ的时候,白开水却已经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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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一次初吻  (六)



    转天是周末。我一早起来,便急冲冲地跑出宿舍,直奔“酷酷酷”发廊。我抹脖子上吊似的又花了一百多块钱人民币把我的方便面头发拉成了直板,并且特意让理发师在我的额前剪了一个乖顺的刘海。我原本还想把头发的颜色再染回黑色的,但是一想到自己囊中的money很是羞涩,便只得罢了手。

    我以崭新的形象回到宿舍,对仍赖在床上没起的贝贝大叫:“快起床!百变魔女回来了!”

    贝贝用白眼球瞄了我一下,恶狠狠地说了两个字——烧包!

    唉,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古怪。之前,很多人都对我的鸡冠花头提出过异议,但我始终摆出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坚持着自己的信念——留自己的头(型),让别人说去吧。可是今天,我竟然因为网上一个神秘人物的一句“与气质不符”便放弃了自己的信念,改头换面,从新做人了。

    唉!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最难搞懂的人就是自己吧。

    中午,我终于亲自去食堂吃饭了。小心眼的贝贝不肯再为我这个“病号”送饭,她的理由很简单——你既然能够亲自去烫头,为什么不能亲自去吃饭?

    去就去,谁怕谁呀?!

    我在食堂的“虾林肉雨”里徘徊了半天,最后只打了一份西红柿炒鸡蛋。唉!鉴于近来自己因“顶上功夫”严重超支的事实,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就只能用鸡蛋来解馋了。

    我和贝贝在食堂里找了个空位,坐下来,埋头苦吃。我刚刚吃完饭盆里的最后一粒米,贝贝突然用胳膊肘怼了我一下,悄声说:“嗨,对面的那个帅哥一直在盯着你看呐。”

    哦?我诧异地抬起头来,只见我前面的那张桌子旁正坐着一个瘦高的穿着橙色休闲服的男生。在我抬头的一瞬,他刚好低下头去,快速地往嘴里扒拉着餐盒里的最后一口饭。

    我回头瞅了一眼坐在我身后那桌的此时正在高谈阔论的校花,然后站起身来,一边跟着贝贝往外走,一边酸溜溜地说:“我看你是老眼昏花了吧,人家哪是在看我呀,分明是在看校花嘛。”

    我正说着,突然身后有人叫我——“水菱!”

    我愣了愣,回头看时,却是刚才那个有“偷窥癖”的男生。我一脸狐疑地问:“你怎么认识我?”

    那个男生有些不满地瞅着我,说:“嗨,老同学,你可真是贵人多忘事呀!”

    老同学?奇怪,我怎么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呢?我挠着头,仔仔细细地端详着面前的这位“老同学”——尖嘴猴腮,浓眉细眼,说不上有多帅,但却一脸的嘎样儿。

    我敲着自己的脑袋,试图把自己那些沉睡的记忆唤醒,但却徒劳无功。我求救似的望着贝贝,贝贝掩口笑道:“你看我做什么?你的老同学我怎么可能认识呢?你自己好好想吧,我走了。”

    她说完居然真的离我而去了。切,这家伙,不但不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反倒逃之夭夭了。

    我尴尬地望着自己的“老同学”,嬉笑道:“不好意思,我这两天感冒了,死了不少的脑细胞。也许,储存你的信息的那个细胞正好‘夭折’了。你提个醒吧。”

    我的“老同学”轻哼了一声,一边缓缓地朝食堂外边走,一边阴阳怪气地说:“储存我的信息的那个细胞都已经寿终正寝了,我再提醒还有什么用呢?”

    哎呀,这小子一点都不厚道,居然专挑我话里的漏洞。我急忙跟在他身后,解释道:“我刚才说错了,不是夭折了,而是休眠了。你提个醒,说不定它就醒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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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一次初吻  (七)



    我的“老同学”点了点头说:“那好吧,我就提醒你一下——虎丘小学。”

    虎丘小学?天呀!眼前的这位不会是我的小学同学吧?!

    我又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将他打量了一番,可是还是毫无头绪。唉!人家一眼就认出了我,还叫出了我的大名,可我呢……唉!真是惭愧呀!

    我作着揖,陪着笑脸说:“再提醒一下吧。你姓什么?”

    “姓李。”

    天啊!真是天亡我也!他怎么不姓胡(虎),不姓包(豹),不姓柴(豺),不姓郎(狼),偏偏姓一个最没个性的“李”呢?!

    我厚着脸皮,讪笑道:“李什么呀?”

    我的“老同学”绷着脸说:“我就没见过你这样的,告诉你,记住了,我叫——李金健。”

    李金健?天爷爷!我根本不认识什么李金健!我坚信自己还没有痴呆到把老同学的名字和长相全都忘得一干二净的地步。我于是理直气壮地说:“你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不认识你。”

    李金健坏笑着说:“你确定吗?

    “确定。”

    “真的确定吗?”

    我稍稍犹豫了一下,而后昂着头说:“真的确定。”

    “不反悔了吗?”

    “不反悔。”

    “那咱们打赌吧。”

    “打赌?赌什么?”

    “什么都行,你说吧。”

    我望着他那有恃无恐的样子,不禁有些心虚,而且我最近财政赤字得厉害,实在是输不起呀。我经过审慎地考虑,最后终于说:“赌一个冰激凌吧。”

    “好啊,那谁输了,谁请吃哈根达斯吧。”

    天啊!这小子可真够款的!我虽然没有吃过哈根达斯,但也知道它价格不菲。

    “就这么定了!”李金健嘿嘿一笑道。

    不知道为什么,望着他那一脸的嘎笑,我突然觉得他的身后必定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我绷着脸说:“你这人不可靠,我不跟你赌了。”

    “你心虚了?”

    “你才心虚了呢。”

    “我认识你的同桌,他叫严彬,人送外号小眼子。”

    老天!严彬是我小学六年级时的同桌,我今年过年的时候还碰到了他。我掏出手机,说:“那好,我这有小眼子的手机号,我问问他就知道了。”

    我于是给严彬发了一条短信:小眼子,我今天遇到一个叫李金健的人,他自称是咱们的小学同学。你认识他吗?

    短信发出去后,我攥着手机,和李金健一起慢慢地踱着。可是,直到我们走到我所住的宿舍楼下,我还是没能收到严彬的回信。

    这个该死的家伙,这不是逼着我打长途嘛!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拨打了严彬的号码。

    切,我挂断电话,抱怨道:“这家伙居然欠费了!”

    李金健无所谓地说:“那以后再问吧。把你的手机号告诉我。”他说着也把自己的手机掏了出来。

    我机警地说:“凭什么?我还不认识你呐!”

    李金健诧异地瞅了我一眼,想了想,然后说:“那这样吧,你记一下我的号码,等你‘认识’我以后,再和我联系。”

    我于是把他的号码存进我的手机里,然后匆匆忙忙地和他道了别。

    唉!这两天可真够逗的。先是在网上遇到了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熟人”,而后又在食堂里遇到了一个透露了姓名但却于我毫无印象的“老同学”。不知道这一切预示着什么。是不是石磊走后,我就注定要过这种虚幻的,毫无真实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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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一次初吻  (八)



    晚上,我守在网上,一看到白开水上线,便如猛虎扑食般的冲了过去。

    我道:嗨,你这家伙,昨天怎么不说一声就走了???

    白开水:冤枉啊!明明是你先撤退的嘛,怎么可以恶人先告状呢???

    我猛地想起昨晚宿舍停电的事,不禁羞愧万分。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一次失恋就让自己迅速地衰老了吗?竟然跳过了更年期,一下子迈入了老年痴呆期。呜呼哀哉!

    我虽知理亏,但却不肯承认,胡搅蛮缠道:能被本大小姐冤枉是你的福分!快说!你是谁?

    白开水:说了你也不认识,还是不说的好。

    我怒道:嗨,你堂堂一个男子汉大豆腐,说话怎么吞吞吐吐的?!快老实交待!

    白开水:我靠!你竟然视我为“豆腐”!遐想一下——你游移的目光被漂浮在网海中的一块白白嫩嫩的“男子汉”牌的大豆腐所吸引。你花痴般的凝视着它,一条晶莹剔透的如丝如缕的银河在不经意间从你的嘴角滑落……

    我道:臭小子!你在胡说些什么?!你是不是有狂想症呀?!

    白开水:嘻嘻,刚才的一幕叫做香橙小姐思夫(腐)记。

    我道:坏蛋!不理你了!

    白开水:香香,你是喜欢和熟人聊天,还是喜欢和陌生人聊天?

    我道:无所谓呀。我会“看人下菜”的。不过,和熟人说的往往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实话,而和陌生人说的往往都是些掏心挖肺的谎话。

    白开水:那你就把我当成陌生人吧。

    我道:岂有此理?!

    白开水:其实,对于你来说,我就是一个陌生人。我认识你,但你却不认识我。

    我道:怎么会呢?

    白开水:还记得那个夜晚吗?时针悄悄地指向了二十一点二十八分。仙女的魔法失灵了。灰姑娘从“舞池”里逃了出来,慌乱中,她将一只“水晶鞋”遗失在石阶上。而后,王子拾起了“水晶鞋”……

    天啊!他不会是那个帮我拾鞋的人吧?!想到这,我的眼前立马浮现出一只漂亮的颀长的大手。唉!我有些后悔,当时为什么不看他一眼呢。

    我道:你是?……

    白开水:我是。那晚,我捧着那只玲珑小巧,散发着少女体香的“水晶鞋”,真的是心潮澎湃,热血沸腾。我当时很想把“水晶鞋”亲自套在你那只美丽的大脚上,然后深情款款地对你说:“亲爱的,你就是我要找的人,跟我走吧。”可是,当我看到你那火红色的“怒发冲冠”的头发的时候,我心中所有的诗意与浪漫便一下子灰飞烟灭了。

    嘻嘻!看来我的鸡冠花头还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勾来了色胆包天的秃鹰,但却也吓退了胆小如鼠的白开水。

    我道: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就是香橙?

    白开水:我是秃鹰的室友。他那天回宿舍前给我们宿舍的每一个人都发了短信。他说——哈哈!香橙居然是一个红发魔女。我要带她回宿舍,十分钟以后就到,识相的快闪吧!所以,那天在楼梯上,我一看见你那火红的头发就知道你肯定是香橙没错。

    我道:秃鹰有没有说我的坏话?

    白开水:那倒没有。他只是说,你突然有事走了,他觉得很遗憾。

    这个秃鹰还算是有点良心,没有在背后添油加醋地败坏我的名声。

    我道:秃鹰经常带网友回宿舍吗?

    白开水:这是别人的隐私,不能说的。

    切,这小子居然帮着那个无耻的秃鹰说话。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既然是秃鹰的死X,就不一定能比秃鹰好到哪去。说不定,他也是一个行骗高手,而且手段更老辣,行为更隐蔽;说不定,他现在就是在给我下套,等着我一步步地往里跳呢。我一下子警觉了起来。

    我道:有急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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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一次初吻  (九)



    我没等白开水跟我道别,就急匆匆地下了线。我已下定决心,要与秃鹰及其X羽彻底决裂,一刀两断。

    我站起身来,正准备去洗漱,我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哈哈!严彬那小子终于回信了。

    他在短信中说:你碰到的那个李金健应该就是以前的李耀文,他好像是在上初中的时候改的名字。听说,他老爸现在在北京做大生意了,你要是还能见到他的话,一定帮我狠狠地宰他一顿。务必!务必!

    天爷爷!那个人居然是李耀文!

    李耀文比我小一届。上小学时,他和他的孪生兄弟李耀武是一对邋邋遢遢的小胖堆,人送外号——李氏双桶。我虽然久仰他们的大名,但起先并没有跟他们打过交道,直到小学六年级的一天。

    那天,身为纠风干事的我在教学楼前逮住了随地乱扔果皮的李大桶(李耀文)。当时,此罪依律当罚扫学校大门前的花坛。放学后,我来到花坛边做监工,可是李大桶却没有来。对工作一贯认真负责的我决定去教室堵他。我走到教学楼门口,迎面撞见李大桶从里面出来。他看见我掉头就跑,而我则紧追不放。

    嘿嘿!他那个胖身子怎么可能跑得过我呢?!我在三楼的楼梯上揪住了他。我说:“李大桶!走!扫花坛去!”

    他却说:“你抓错了,我是李小桶。”

    我说:“我才不信呢!你要是李小桶的话,你见了我干嘛要跑呢?”

    他说:“呵呵,这是我和大桶商量的一个调虎离山之计。他趁你来追我的功夫早就跑回家去了。”

    我当时气不打一处来,心想,这两个可恶的家伙太无法无天了!我揪着他的衣服和他对视了良久,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地松开了手。

    士可杀,不可辱!我当时暗下决心,一定要抓到李大桶,并将其绳之以法。于是,那以后的三天里,我每天放学后都去捉拿李大桶,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捉到的竟然都是李小桶。

    第四天,我已经开始厌倦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了。于是在我又一次捉到李小桶后,我凶巴巴地说:“既然捉不到你哥,那你就替他扫花坛去。”

    “凭什么呀?”李小桶颇不服气地说。

    “凭你是他的帮凶!”我毫不客气地说。

    我于是把他拽到了花坛边,手里握着鞭子(树枝),督促他把花坛打扫完毕。他做完苦力,拍打完身上的土,然后背上书包,对自鸣得意的我做了个鬼脸,说:“嘻嘻,你这个大傻瓜。其实你每次抓到的都是我。记住了,我叫——李耀文!”

    他说完便飞也似的跑走了……

    我真没想到,如今,李大桶居然变成了李大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呀!

    我于是急忙给李大桶发了一条短信。我道:嗨,李大桶,改了名也不说一声,害得我还以为自己患了早老症呢。

    李大桶很快就回了信,他说:呵呵,你终于认识我了。什么时候请我吃哈根达斯呀?

    这时,我的一位老乡恰巧来找我。我于是回道:嘿嘿,你自己做梦吃去吧。我有事,以后再聊。

    李大桶回道: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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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一次初吻  (十)



    春天一如既往地来了,没有因为我的不快乐而裹足不前。我日日在春光明媚的校园中穿梭,却迟迟无法从失恋的阴霾中走出来。

    自从那次和白来水说“88”后,我便时常隐身上线,于是被诸多老友骂为“行踪飘忽,鬼鬼祟祟”。

    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自己就是拿不出勇气来正大光明地不理他,而是非得披上哈利·波特的隐身衣才敢从他的身边遛过。

    其实,白来水近来很少上线,就是上来了也是来去匆匆,而且他似乎对我的突然失踪无动于衷,竟然没有给我发一条留言,让我好生郁闷。

    今晚我坐在电脑前,百无聊赖地翻看着以前的聊天纪录,突然,白开水冒了出来。

    白来水:你在吗?我失恋了,呜呜……

    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急忙回复道:我在,安慰一下!

    白来水:好温暖呀!谢谢!

    我说:能告诉我你失恋的原因吗?

    白来水:因为见异思迁。

    我问:她见异思迁吗?

    白来水:不,是我。

    我怒道:活该你失恋!自作自受!

    白来水:怎么变得这么凶呀?再温暖我一下好不好?

    我说:不好!你们男生怎么都这么花心呀?!吃着碗里的,望着盆里的。

    白来水:这怎么能叫花心呢?这叫“(爱情)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所”。不是有人说,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块肋骨吗?肋骨这种东西,稍稍长一点短一点,斜一点弯一点是不会影响功能的,但真正属于你的那块却只有一个,将就不得。

    我说:既然你是主动地,心甘情愿地去另觅新欢,你应该高兴才是呀,干嘛还呜呜地哭?装可怜!

    白来水:我没有装可怜,我真的很伤心。就算她只是一块临时替代骨,但毕竟已经跟了我这么久,已经融入到我的身体里,和我血肉相连。当我把她从我的身上活生生地锯下去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撕心裂肺般的痛。

    我说:既然这么痛,那就不要“锯”嘛。

    白来水:我不想错爱一生。

    我说:狡辩!

    白来水:你有男朋友吗?

    我说:曾经有过,但已经分手了,因为和你一样的原因。

    长久以来,我一直把自己和石磊分手的真正原因当作绝密文件埋藏在内心的最深处,甚至于都没有对贝贝讲过。我脆弱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对别人承认,我被石磊抛弃了,其原因仅仅是,他的初恋从某个遥远的城市寄来了一张小小的明信片,而这张小小的明信片却让他看到了一丝“鸳梦重温”的曙光。

    唉!娇艳可人,柔情万种的我竟然敌不过一张扁平苍白的明信片。这太可笑,也太可悲了。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败下阵来,甚至于还没来得及看清敌手的面目。我败得不明不白,不情不愿,但却是一败涂地,没有丝毫的回旋余地。

    白来水:对不起。

    我说:干嘛说对不起?

    白来水:如果我能早两年见到你,也许我们就都能少受点痛苦了。

    我说:我不懂你的意思。

    白来水:失恋后,你怎么排解自己?

    我说:微笑,唱歌,写日记。

    白来水:很不错嘛,很健康的方式。不象我,不是抽烟喝酒,就是泡吧玩游戏。你在日记里写了些什么?可以透露一点吗?很好奇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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